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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--  [公告]大家有对谁的做法不满的可以告状了!!!  (http://philsong.fans/bbs/dispbbs.asp?boardid=22&id=9390)

--  作者:天天
--  发布时间:2003-08-09 15:08:08
--  [公告]大家有对谁的做法不满的可以告状了!!!
近日安装了个“法院和监狱”插件 位置在论坛页面第一行主菜单的“论坛服务”里面 大家可以试试效果啦! 如果你认为谁的做法违反社区管理制度,就可以对他或她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, 位置在“诉讼处” 法院受理后,可送陪审团,由大家投票参与审议 最后由法官进行最终审判 轻者扣魅力、经验、金钱等等,重者入狱! 有任何问题请跟帖提出
--  作者:舍得
--  发布时间:2003-08-09 15:44: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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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问是做游戏吗? 入狱了怎么样? 不能贴骂贴还是不能贴捣乱的帖子?
--  作者:天天
--  发布时间:2003-08-09 16:23: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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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“被告”被判入狱, 将表现为他在“入狱”期间用那个ID不能登陆论坛。
--  作者:snackbb
--  发布时间:2003-08-09 16:35: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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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招挺厉害的
--  作者:leave
--  发布时间:2003-08-09 16:51: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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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个银行又是怎么一回事?
--  作者:天天
--  发布时间:2003-08-09 17:39: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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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在测试阶段 可以自己去试试
--  作者:*流星宇*
--  发布时间:2003-08-10 21:22: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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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不是真的啊,我可是会刷屏 的啊
--  作者:天天
--  发布时间:2003-08-13 09:54: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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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影响!
--  作者:下雨了
--  发布时间:2003-08-14 12:07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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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不会驳夺政治权利终身?
--  作者:天天
--  发布时间:2003-08-14 12:25: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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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暂时没有。 有待研究! 我想论坛上所谓的“政治权利”大概就是投票吧。